1、认定依据
1.《教师资格条例》
2.《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
3.《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规范改革工作推行方法》
2、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均须拥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规定的条件。
3、认定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见《日照2017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4、办理步骤
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并进行如下操作: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其中: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省考职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类职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3.选择日照岚山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选择日照岚山区教育局。
4.依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体检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职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材料提交
体检合格职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审察,提交材料见《日照2017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获得证书
领取地址:日照岚山区教育局308。
5、认定收费
不收费
6、认定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
办理地址:日照岚山区教育局308室 。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
原标题:教师资格认定服务指南